“你要真想得到他的心,就該想他需要什么,喜歡什么,真心真意對他好,然后也可以偶爾改變自己的風格,比如換套甜美的、可愛的風格吸引他的注意,又或者制造小驚喜,小感動,給感情加溫。

    總之,維持愛情的辦法有很多,不是靠趕走身邊的人,因為身邊的人,你永遠都趕不完,只有真愛,才不會受外界干擾。我跟你說這么多,希望你好好理解,不要再有愚蠢的思想,他真不是我的菜。”

    一連串的話語,全是在教蘭嬌如何討好薄戰夜的心,也堅決表述著她絕不可能喜歡薄戰夜的態度。

    該死,她憑什么教唆別的女人討好他!

    薄戰夜面色鐵青,氣的連醉意都沒有了,轉身,回屋。

    ‘砰!’煩躁的一拳打在墻上,手背青筋突起,指骨泛紅,空氣里,全是駭人的冰冷氣息。

    蘭溪溪絲毫不知她說的話被薄戰夜聽見,與蘭嬌交談后,便直接回家了。

    她今晚,還有重要的任務——向丫丫解釋,安哄丫丫。

    蘭嬌也在今晚,深想蘭溪溪的話語,不管可不可信,她都必須想辦法抓住薄戰夜的心。

    因為他是最優秀的男人,小時候一面,便對他心之向往,至此入目無他人,能成為他未婚妻,拼死也要守護,還有,全帝城都知道她和薄戰夜的關系,那些死對頭更是在暗地里羨慕嫉妒,若是失去那個身份,該會被人怎樣嘲笑?

    種種原因,令蘭嬌迫不及待,一大清早,便換了身裝扮。

    一條紅色的過緊身裙,領口前是v領設計,帶有薄薄的透明薄絲,將風景若隱若現展現,后背大膽鏤空設計,美背全露出來,那消瘦精致的蝴蝶骨,性.感又清純,能將任何露背裝穿的完美妖艷。

    最重要的是,蘭嬌身為大家閨秀的千金,從小泡的都是牛奶浴,鮮花澡,皮膚細白毫無瑕疵,在紅色襯托下,白得發光,發亮,簡直就是女人中的極品,男人眼中的尤物。

    她一出現,客廳的人都驚訝了。

    薄戰夜見過她太多次,每次都是規規矩矩的淑女裝,毫無精彩點可言,這次,全然變了個人。

    莫南西想,這女人太美了!可氣質不像蘭嬌,也不像蘭溪溪,難不成還有第三個一模一樣的三胞胎?如此妖艷美麗?

    剛從廚房出來的蘭溪溪更是怔住。

    昨晚和蘭嬌說那些,她以為她不會聽,沒想到今早就換了裝扮,還換的這么美?她一女人都要愛上了。

    再看薄戰夜微變的眼神,呵,男人果然都是大豬蹄子,視覺動物!

    “早安,戰夜。”在大家驚艷的注視中,蘭嬌紅唇勾勒出萬種風情,踩著高跟鞋,一步步,邁步走向薄戰夜。

    那又長又白的腿,搖曳在風中,無不是一道靚麗的風景,微風一吹,裙角微動,如同耀眼奪目的紅色罌粟。

    怎一個美字能形容?

    “啊!”突然!

    高跟鞋太高,蘭嬌腳一拐,猛地朝前摔去,直直摔入薄戰夜懷里。

    嬌弱可憐,花容失色,似一朵花,惹人愛憐。

    蘭溪溪超級佩服,把美和投懷送抱演繹的如此自然,逼真,真不愧是蘭嬌,太有心機了。

    薄戰夜看著懷中的女人,與他往日認識的蘭嬌絲毫不一樣,他不否認,她很美,但美的太刻意,就不討喜了。

    何況,他怎會不知道她是昨晚聽了蘭溪溪的話,才會如此?

    他抬手將她扶出懷里,冷漠道:“不會走就別穿那么高的高跟鞋。”

    蘭嬌今天這個妝,化了整整2個小時!她認為男人都喜歡美麗妖嬈的女人,可得來的就是這樣的態度?

    她不甘心,依舊含著笑,芊芊細手落在他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