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筆閣 > 晚來春曉林春曉梁棋生陶然 > 一百二十七、辯護

只要女兒在手,林小江就跟脫不了線的風箏一樣,女兒是她的心頭寶。

“被告的訴訟請求是要和原告結束婚姻關系,以及女兒陸萍萍的撫養權,以及位于水溪鎮鎮中路8號的產權分割。”

審判長看著手上的數份書面證據,一份是公安局那邊警情處理的文書,還有產權證的證明材料,以及結婚證復印件。

還沒等被告律師開口,陸能熊就急著開口道,“好呀,我媽果然沒說錯,你就是個水性楊花的女人,現在不僅要離婚,還要女兒的撫養權,連我家的房子你都不放過,我還沒有跟你要青春損失費呢,你倒有臉……。”

一旁的被告律師被驚呆了,反應過來以后急忙制止陸能熊。

這個人,是這么不可控的嗎?

剛進來的時候像只鵪鶉一樣,老老實實的,多看一眼周圍都不怎么敢的樣子,怎么一坐下來就這么虎。

“原告以感情破裂為理由訴求離婚,我方當事人并不認可這個理由,我方當事人受教育程度不高,且常年生活于鄉鎮,對于相關法律及道德的水準應當以當地的普遍標準來衡量”。

“我方當事人與原告締結婚姻十一年以來,對于供養妻妹上學、岳家丈母娘家務及供養戰戰兢兢,是一個合格的丈夫,盡管言語上出于農村人的質樸,會有一些偶爾的埋怨,但是行動上是一直是支持的。”

“直到2018年10月帶著被告帶著女兒陸萍萍不辭而別,拒絕接電話也拒絕見面,完全不給我當事人解釋和整改的時間和空間,我方當事人認為雙方感情基礎還是有的,不同意離婚。”

林春曉拿出一本病歷和幾張照片,“這是我姐于2018年10月來江城時,去醫院留下的病歷,當時她是因為遭遇到了家暴,驚恐之下只能跑江城來找我,這幾張照片是當時我給她拍的。”

“驚恐之下她并沒有報警,這是我知道的第二次家暴,家暴不會是無緣無故,其實有一次我在場的時候,陸能熊的母親親口說如果不是因為我,他們打打馬上就和好了,說我多管閑事,說明之前還有數次家暴,這足以證明陸能熊有家暴的歷史。”

“婚姻中的暴力有一次就會有第二次,我姐和陸能熊已經失去了共同生活的信任基礎,也不可能拿自己的生命去做婚姻的賭注。”

審判長拿到病歷和照片,和陪審員輪流看,照片上滿臉青紫,尤其是嘴巴處的縫合,和頭皮上的傷。

“這個傷,可見當時打的可是真狠。”一名女性陪審員低聲說。

“被告對此有沒有話說。”審判長問。

“審判長,我需要咨詢原告幾個問題。”被告律師說著道。

審判長做了一個請的手勢。

“林小江女士,2018年10月那一次家庭糾紛發生之前,你是否有辱罵及毆打你丈夫的父親。”被告律師問道。

林小江怯怯地看了眼林春曉,看到林春曉點頭之后,方才點頭道,“是有發生一些爭吵,但那是因為,因為……。”林小江沒能說出后面的話,她說不出口。

被告律師并沒有等林小江說出后面的話,他要的只是林小江的回答,而不是其他的內容,“問題二,我的當事人平時對你們的女兒,有沒有盡到撫養的義務?”

林小江想了想,陸能熊平時對陸萍萍還是不錯的,不打也不罵,也會抱著她哄她,接送畫畫班也因為自己在做手工活,而大多數都是他接,于是要林小江點點頭。

“陸萍萍已經六周歲了,我的當事人結婚十一年,只得這一個女兒,寵愛得很,原告從去年10月帶到江城以后,電話不接,面也不讓見,這嚴重地剝奪了我當事人作為父親的權力,我當事人不同意原告的訴求。”

“位于水溪鎮鎮中路8號的房子,是以我當事人的名字審批下來的集體土地性質宅基地,是在其父母親的幫助下蓋起來的,二人均沒有固定的收入,蓋房及后續的資金大部分是由我當事人及他父母姐妹湊的款項。”律師拿出了一本房產證及兩張紙,

“這是當時我當事人給其姐姐的借據復印件。”

“明明……。”當時蓋那個房子,林小江有跟林春曉借了三萬塊錢,后來一直沒有還,她一聽對方律師把林春曉借的錢這一塊漏了,馬上急了,被林春曉拉了拉手臂,沒有說出來。

林春曉取出了一張紙,“這是蓋房之前我姐和我借的錢,我沒有借條,所以無法證明這個錢有用到蓋房子上面,這個錢一直沒有還,因為我姐一直沒有什么固定的收入,我無法證明這個房子我有借了錢,所以這個轉賬記錄我沒有證據顯示用到了蓋房上面,但我確實有轉賬給我姐三萬塊錢,并且這個錢后來一直沒有還給我,因為我對我姐的信任,所以沒有打欠條。”

“至于陸萍萍的撫養權,陸能熊并沒有撫養好陸萍萍的能力,2018年10月我姐之所以連報警都不敢,匆忙帶著孩子跑江城來找我,是因為被告律師所謂的家庭糾紛,是因為我姐發現陸能熊的父親,陸萍萍的親爺爺,有猥褻陸萍萍的行為。”

此言一出,盡管是不公開審理,但庭上依然發出了不小的動靜。

被告律師明顯愣住了,回過神以后,他轉頭看了一眼陸能熊,以眼神詢問。

陸能熊臉色通紅,“你在瞎說什么的,我爺是萍萍的親爺爺,平時抱一抱總是有的,怎么往這上頭扯,你這以后讓萍萍怎么做人?”

林春曉沒有理他,繼續說,“事后,我姐與陸能熊的父親發生了沖突,然后被陸能熊打,我姐連夜抱著陸萍萍乘坐順風車來去了市里,再來到江城。”

“由于當時那兩天我有事在外,并沒有呆在家里,所以沒有及時帶陸萍萍去醫院檢查。”

審判長皺眉,“原告有無證據?”

“我這里有一段錄像,是江城大學附屬第一人民醫院心理咨詢醫生與陸萍萍的對話,還有幾張照片,是事發后陸能熊趕到江城找到我家地址,以暴力手段將我家門口砸壞的現場照片,還有報警的記錄,以及被破壞的門及地磚的維修費用和相關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