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筆閣 > 天王巨星從頂流偶像開始 > 第52章 為何不當面拆穿趙曦的陰謀?
  “之前靜姐問我《蒙面歌王》的參賽名額怎么來的,我回答說是一位粉絲幫忙聯系陳濤總制片,然后我毛遂自薦成功的。

  事實上,這個視頻也是她給我的。至于她是誰,我不能說。

  另外,假如我沒有得到這個視頻,那我真的就百口莫辯了,可能到死也無法瞑目吧!”

  榮毅前面的話,倒是讓很多人意外。

  可轉念一想,也算是在情理之中。

  一個普通人能聯系到荔枝臺里位高權重的陳濤嗎?那么榮毅從粉絲手中得到視頻,也就能說得通了。

  以及后面榮毅所說的‘到死也無法瞑目’,令很多人同情他的同時,還對趙曦以及她背后的幕后真兇更加厭惡。

  這就是在殺人啊!

  實際上,她們真的‘殺人’了。

  如果榮毅沒有穿越過來的話,那么前身就真正意義上的‘死亡’了。物理意義上的死亡,連肉身都無法保存。

  而地球榮毅借尸還魂,那么他首先要做的,就是替前身洗刷冤屈自證清白。

  否則,前身就真的死不瞑目了啊!

  其次,要讓以趙曦為首的殺人兇手、既得利益者們血債血償。

  對于明星來說,讓他們在娛樂圈混不下去,比死了爹媽還難受。

  對于資本來說,讓他們在娛樂圈撈不到錢,比鯊了他們更難受。

  這事急不來,得慢慢來。

  …

  “我還有一個問題,當時你被趙曦冤枉的時候,拍攝視頻的男子很清楚你是被冤枉的。那他為何不站出來拆穿趙曦的陰謀,替你解釋呢?

  如果他證實你沒有非禮趙曦,是否意味著這件事不會發生?”

  這個問題,是一個大坑!

  一旦解釋不清楚,就有可能被人質疑視頻的真實性。

  就像是辯論賽,邏輯很重要。

  “啊,你這個問題很關鍵。當時我也不理解,還特意詢問了粉絲,她恰好當面詢問過拍視頻的人。”

  榮毅說完這一段后,還掏出了手機。

  “我之前征求過粉絲的意見,一旦有人詢問這件事,可以將她知曉的情況公開出來。所以,我便給大家播放一段語音吧。

  男聲是我,女聲便是我那個粉絲了。”

  …

  榮毅為了證明自己沒有造假,還將聊天內容投放到演播大廳的大屏幕上。

  當然,為了避免鄭心怡身份泄露,他提前將其備注改成了【Z】

  更重要的是,時間線。

  7月4號,晚上18:48

  值得一提的是,6月28號,趙曦微博誣陷榮毅非禮。

  30號,汪晴單方面官宣戀情。

  在7月2號,前身因酗酒過度,悄無聲息地死在了他重金購買的豪華公寓之中。恰好在3號,鄭心怡得到了視頻證據。

  “小怡,非常感謝你提供的視頻。但我有個問題,為什么那個人當時沒有站出來幫我解釋呢?”

  “毅哥,我先給你講一下該視頻為何會存在的原因。

  首先,拍攝該視頻的男子,是你拍巧克力廣告所在咖啡廳的服務生。

  而咖啡廳為了保護客人隱私,室內沒有安裝監控攝像頭的。正常情況下,服務生也不被允許偷拍客人,一旦發現就會被開除。倘若因偷拍而造成后果嚴重的話,咖啡廳會報警追責。

  問題來了,因你們身份特殊。

  明星藝人的隱私權與普通人的隱私權是不一樣的,要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一般情況下,對娛樂明星身體特征、婚戀狀況、年齡、個人嗜好等隱私的披露,一般不構成對娛樂明星隱私權的侵犯。

  與此同時,娛樂明星被稱為青少年的偶像,其言行舉止為青少年所關注、效仿,理所當然受到公眾的監督。公眾有權利了解其真實面目,有權利了解娛樂明星的丑聞。因此,對于明星丑聞的披露,只要是來源合法,一般不應視為侵犯隱私權。”

  這條語言播完后,又接著一條:“也就是說,該服務生偷拍你們,不符合咖啡廳的規定,但也不算侵犯隱私權。

  偷拍明星生活、工作進行曝光,一定程度是基于公眾合理興趣的需要,因此不構成侵犯隱私權,但也不能超過一定的界限。

  如果曝光的純屬明星私人生活,與公共利益、公眾合理興趣無關的事情,就屬于侵犯隱私權。

  說了這么說,就是為了告訴你,以及對偷拍行為感興趣的網友。

  該服務生的行為不侵犯隱私權。”

  榮毅播放完鄭心怡這兩條語音后,現場觀眾沒啥反應,似乎對服務生偷拍是否違法不感興趣。

  可轉念一想,觀眾們不感興趣也很正常,就算是違法也沒關系。

  誰偷拍誰負責唄!

  他們在意的是,這個瓜保不保熟,甜不甜!

  “該服務生之所以偷拍,我詢問過他原因,主要是兩個方面。

  首先,他偷拍明星藝人,是希望偷拍內容有爆點,可以高價售賣給花邊新聞媒體。我這里科普一下,不經明星本人同意且以營利為目的,是侵犯明星肖像權的。

  言歸正傳。

  其次,他主要偷拍的是毅哥。

  因為他喜歡的人是你的粉絲,希望借此視頻來討好求愛女生,就暗中偷拍錄下的全程。”

  這便是咖啡廳服務生偷拍的原因了。

  而接下來,播放榮毅的語音。

  “原因我懂了,可我還是搞不懂他當時的行為。

  為什么不拿出視頻來幫我解釋呢?

  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想必趙某也無法指鹿為馬吧?

  而我洗脫了非禮罪名,也肯定會給他足夠的報酬表示感謝的啊。”

  這個問題,對于現場觀眾來說,才是關鍵!

  “他害怕啊!

  首先,這個偷拍行為是侵犯客人隱私,被主管發現是要開除的。在咖啡廳當服務生,對他來說完全是高薪工作,他可不舍得丟掉這份工作。

  其次,他又不是毅哥你的粉絲。

  更重要的是,他害怕趙某。

  用他的話說,這很明顯是栽贓陷害,他一個升斗小民可不敢管啊。再說了,就當做明星們狗咬狗,跟他沒關系。

  更重要的是,他還抱著一種陰暗心理。

  那趙某說要在微博上控告你非禮,一旦毅哥你出現負面新聞。那他喜歡的女生等同于失戀了,到時候就能趁虛而入了。”

  “再后來,就是趙某微博誣蔑你,非禮事件爆發。外加你被實錘戀情,導致那個女生直接脫粉。

  該服務生不敢將視頻拿出來給女生觀看,生怕她責怪埋怨服務生沒有擔當,膽小如鼠。

  索性將偷拍視頻隱藏起來了。

  幸好我多方打聽,得知他曾經跟同事暗中炫耀偷拍明星一事。機緣巧合之下,我這才得到了完整的偷拍視頻。”

  其實,鄭心怡是威逼利誘之下才得到的視頻。

  但這件事有可能對外公開,那她自然挑好聽的話講。

  ‘威逼利誘’跟‘機緣巧合’是兩碼事。

  低情商:視頻不給我,就弄死你。給我,就賞你點錢。

  高情商:我靠的不是有錢有人脈,純屬運氣好才得到的視頻,你羨慕不來。

  至于這家魔都頂級咖啡廳,是她堂哥公司旗下的小生意,就更加不會對外透露了。

  PS:這章別說我水,2300多字呢。

  問題得解釋清楚,我習慣摳細節。邏輯要講得通,不想前后矛盾。

  還有,卑微作者在線求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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