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收斂嘴角那一絲絲不明顯的笑意,眼神指了指地上的搓衣板。
“這是要我跪你嗎?”
“不是。”
紀御霆利落的褪下深灰大衣,隨手往后一扔,精準的扔到墻角的衣帽架上掛著。
純白襯衫很貼身,將他的腰身勾勒得恰到好處,身材完美蠱人。
他幾乎想都不想,將戒尺塞進笙歌手里,彎膝貼上搓衣板,穩穩當當的跪上去。
眉眼幾乎是立刻緊了緊,很快恢復淡定,他仰著俊臉盯著笙歌,“是我跪你。”
跪天跪地,跪祖宗和老婆。
笙歌一怔,沒想到他這么果斷,伸手要拉他起來,“好端端的,干嘛要行這么大的禮,膝蓋不疼嗎,起來吧。”
紀御霆搖頭,長睫掩下眸底的郁郁,“我犯錯了。”
“什么錯?”
“不該弄丟老婆,不該故意抽煙挑釁你……”
笙歌嘆息,這次出事又不是他的錯,抽煙的事在簡屋已經算過賬了。
正想著,小腿突然一緊。
她低眸一瞧,是紀御霆胳膊圈住她的小腿,慵懶彎腰,腦袋輕輕枕在她的腿上。
“你……”
“笙笙別動,讓我抱會。”
以往沉穩的嗓音有著明顯的哽咽,笙歌愣住,放下他硬塞過來的紅木戒尺,抬手揉揉他的短發,帶著安撫之意。
“對不起,是我不夠警惕,你出事那天,我甚至因為你替寧承旭說話而不高興。”
“明知道余祥在逃這么多年,很有可能挾私報復,卻沒有及時保護住你,害你受傷,害你……失憶。”
“對不起,真的對不起……”
聲線顫抖得不像話。
懊惱,自責,壓迫著他的胸腔。
他急切的想要贖罪,想通過家法來獲取內心的一絲安慰。
通紅的眼圈深埋起來,不想讓失憶的笙歌看到他的失控狼狽,既怕她會反感會嫌棄,又實在哽咽得難受。
壓抑十天的情緒,一瞬間爆發。
只在她面前,抽噎得無助,寬闊的雙肩微顫。
笙歌跟著紅了眼眶,張了張唇,幾次欲言又止。
糾結后,她拍拍紀御霆的后背安撫,選擇說實話,“紀御霆,你不是圣人,總有顧忌不到的地方,這次的事你沒有錯,你別給自己太大壓力。”
“能……能抱抱腰嗎?”
他試探問,失落情緒下還沒反應過來,笙歌對他的稱呼變了。
笙歌哭笑不得,“當然。”
有力的臂膀松開她的小腿,上半身挪了挪,擱在搓衣板上的膝蓋紋絲未動,小臂牢牢圈住她的腰,輕嗅她身上熟悉的香氣。
緩了緩,紀御霆后知后覺的回想笙歌剛剛那句話,倏地抬起頭看她。
四目相對。
笙歌笑得溫柔繾綣,眼眸里含著愛意。
紀御霆攏眉,“你剛剛……叫我什么?怎么不叫紀先生了?這次的事你都記得?”
笙歌點了點頭。
“你沒有失憶?”
笙歌再次點頭。
“那市醫院的診斷結果?”
她噗呲一笑,“你是不是忘了我二哥是做什么的?S市幾乎全市的醫院,都是他的最大控股,而且,那個神經科的張醫生是我二哥以前的學徒。”
幫忙改個診斷結果,只是兩句話的事情。
紀御霆深深擰眉,狐疑的盯著她,不說話。
她解釋:“不是故意要騙你的,醫院是個是非地,我想讓他們都以為我是真的失憶,降低對面的警惕心,才更能幫助你抓到罪魁禍首。”
原本她是想繼續瞞下去的,但是看紀御霆太傷情了,實在有些不忍心,就說了實話。
老婆沒有失憶,沒有真的忘了他,紀御霆反而挺高興的。
“所以,十天前是怎么出事的,你都記得?”
笙歌點頭,開始陳述:“那天我準備去幼兒園接念念放學,路上正好遇到我二哥從前的病人,我曾經跟你提過的那個李沈雅,你還記不記得?”
“記得。”
“她在大橋前攔了我的車,請求搭個便車,我見她是單獨一個人,又是個柔弱女人,就同意了,行進到藍灣隧道時,她摘了帽子口罩,我發現她竟然跟我長得一模一樣,意識到這或許是個針對你的陰謀,我當時就想聯系你,沒想到她身上帶了信號屏蔽器,還隨時跟那邊匯報我的位置,前后好幾輛大車加速沖過來夾擊我,想把我逼停,我無奈之下,只好選擇沖出護欄,跌下山坡……”
紀御霆心口一緊,圈緊她的腰,“然后呢?”
“因為安全氣囊,我沒有受傷,醒得也比較早,就沿著峽谷小路一直跑,誰知道那個幕后黑手來得特別快,攔了所有能出峽谷的路,我只好走反方向,跑去掩蔽比較多的鄉下……”
紀御霆安安靜靜的聽著,算計了下藍灣隧道和余嬸居住的那座山的直線距離。
如果是開車,沒有路,特別遠。
但如果是徒步跑,翻過兩座山頭就比較近了。
“誰知道那天下了特別大的雨,又有人窮追不舍,鄉間雨泥濕滑,我一時不慎就跌了,從山上滾到竹林下的溪邊,被石頭磕了后腦,暈了。”
“等我再次醒來,我已經被余嬸救了,但那個時候剛淋了一夜的雨,高燒不退,昏昏沉沉,時暈時醒,嗓子也無法發聲。一直持續了兩天,我隱約間醒來,無意中看見余嬸抱著一袋黃金,興高采烈的挖出地磚,把黃金全都悄悄埋起來。”
“那樣簡陋的破屋,余嬸居然能突然抱一袋金條回來,我很快意識到自己的位置已經暴露,余嬸很有可能已經出賣我了,安全起見,我選擇裝失憶,降低對面的警覺心。”
紀御霆心驚膽寒的聽著,“原來是這樣。”
他取出手機,給還在山中搜查的拾年打電話。
“去一趟山上的簡屋搜查,尤其是兩間里屋臥室,地磚都要撬開檢查,另外,再看看余嬸家里有沒有她和親人的合照,不放過任何可疑證據,全部拍照留存,帶回國調局親自交給我。”
吩咐完,他掛斷電話,繼續將腦袋枕在笙歌腿上,像只慵懶矜貴的貓。
“所以笙笙之所以不會選寧承旭,是因為根本沒失憶。”
笙歌指尖擼擼他的后脖子,輕笑,“寧承旭來得太快了,而且他現在只參與商界生意,連你都沒有查到我的位置,他卻第一個找到我,這里面一定有問題,我懷疑過他有沒有可能跟那邊勾結,試探了他幾次。”
“試探結果怎么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