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筆閣 > 劍圣給你送外賣 > 第33章 劍圣VS告死行者 中
  嵐十有些心疼的翻看著身上幾乎沒法再穿的上衣和褲子,對自己身上密密麻麻的細小傷口反而毫不在意,外套也就算了,反正是老吳的舊衣服,但是褲子t恤和鞋子都是自己掏錢買的,這不是又多了一筆額外的支出了嗎?

  “馬庫斯是吧?算你狠!今天不打的你爆金幣,我從今以后改名叫嵐十·豪風跟你姓!”

  馬庫斯毫不在意劍圣的威脅,反而笑道:“豪風一族只是小門小戶,可容不下有著弒神壯舉的劍圣,劍圣若是真想給自己貼個家族姓氏,歷史上有的是大罪人,最適合劍圣不過了。”

  手里的魔劍修格瑪也插了一嘴。

  【你是阿方佐的繼承人,不能隨便亂姓,你應該跟著阿方佐姓火源才對!】

  嵐十壓根不想跟會說話的劍嗶嗶,武器會說話,真的太惡心。

  雖然他表現的很輕松,實際上要不是他在緊要關頭召回了修格瑪,現在就算不死也得重傷,這個馬庫斯的硬實力非常強,這樣的傳奇強者自己居然從來沒聽過,由此可見教廷的底蘊深厚。

  “老登,我勸你就此打道回府得了,別以為在你的主場作戰你就能拿捏我,我要主動出手了以后,你想后悔就來不及了。”

  哪知獨眼老者只是冷笑一聲,隨手撕開了身上的教士服,露出滿是傷疤的身體,他的身體和他的長相完全不匹配,虎背熊腰肌肉虬結,隨著他的動作,身上的疤痕宛若一條條長蛇一般扭動個不停。

  以嵐十的眼界一眼就看出這些疤痕都是由各類不同的武器造成的,而且全部都是陳年舊疤,這個老頭在年輕的時候顯然是一個沖鋒陷陣的好手,要沒經歷過不少生死大戰是絕對不會留下這么些個傷疤的。

  馬庫斯從空氣中凝結出一桿冰槍,隨手耍了幾個槍花,朝著嵐十的方向一刺,高聲喝道:“老朽16歲加入神光騎士團,大小戰陣經歷數百,48歲時得名師器重,拜入豪風一族研習魔法之道,59歲擔任樞機大主教之位,89歲未能擔任教皇乃老朽平生一大憾事,幸得大審判長垂青,老朽加入宗教裁判所擔任副審判長直至今日,期間大小惡戰不計其數,人稱‘告死行者’馬庫斯·豪風。今日前來挑戰當代劍圣,還望劍圣閣下不吝賜教!”

  嵐十嘆了一口氣,收起了自己吊兒郎當的態度,一個傳奇強者自報家門,并且還以挑戰者的身份向他邀戰,這是一個百戰老兵的戰書,他不能再用之前那種態度和對方說話了,否則就是對雙方的侮辱。

  “唉,何必呢?劍圣嵐十,18歲成名,24歲自創皆燼流,上天殺過神,入地屠過魔,至今未嘗一敗。老兵,你準備好了嗎?”

  馬庫斯沒有說話,只是用一身的戰意和突刺的長槍回答了劍圣。

  面對迎面刺來的冰槍,嵐十眼露精光,暴喝一聲:“來得好!”

  舉劍蕩開鋒銳的槍頭,將巧勁用到了極致,劍身貼著槍桿平削而去,整個人快速逼近獨眼老者。

  正所謂一寸短,一寸險,劍乃百兵之君,短兵之祖,深入險地,方能置死地而后生。

  所謂劍圣,就是用劍已然達到超凡入圣的人,對劍的理解早已超脫凡俗,被劍圣欺近方寸之地的結果只有一個,那就是死。

  馬庫斯這一生經歷過無數生死之戰,而現在是他最接近死亡的一次,僅僅是一次試探性的交手,劍圣就化被動為主動,三尺青鋒直逼他的咽喉而來。

  不過他也不是泛泛之輩,縱使對方是天下無雙的劍圣,想這樣就拿下自己無疑是癡人做夢。

  但見這老者兩臂上肌肉鼓起,皮膚上青筋虬結,怒喝一聲,將手中的長槍橫掃出去,憑借著驚人的怪力把劍圣的攻擊帶偏。

  力量本就不是嵐十的強項,面對馬庫斯氣勢洶洶的橫掃,嵐十只能退開步伐暫避鋒芒,哪想到那老者得理不饒人,順勢抽槍疾刺,招式連綿不絕,招招攻其必救之處。

  槍乃百兵之賊,藝中之王,七尺花槍八尺棍,大槍一丈零八寸,進則動若脫兔,退則神出鬼沒。

  這樣的武器在一個百戰老兵的手里可謂是威力無窮,嵐十現在是切切實實感受到了之前沒有的壓力,眼前不斷出現的點點星芒每一個都閃爍著致命的寒光,時不時還要應對一些從刁鉆詭異的角度刺過來的攻擊。

  槍兵是諾德非常常見的兵種,各國各族哪怕是生活在沼澤地里的蜥蜴人都有槍兵這一職業,原因其實很簡單,因為便宜。

  木桿上面插個槍頭,這就是一桿最簡陋的長槍了,甚至把竹子削削尖,那也勉強能叫槍。

  你隨便找條人多的大街,往那兒一站,喊一句雇傭槍兵,接下來你得當至少三天面試官。

  但是要說能把槍耍到眼前這位的水平,嵐十還是第一次遇到,他可以很負責的說,這老頭要不是半路上跑去當魔法師了,否則現在諾德會多一個從未有過類型的傳奇強者,可能會叫槍神或者槍王什么的,槍圣就有點難聽了,不過也有可能。

  嵐十很清楚對方的打算,正所謂久守必失,對方這樣猛攻就是想要強行抓自己一個破綻,而自己作為劍圣最擅長的是進攻,一味的防守要不了多久就會出現漏洞。

  “既然你這么想要破綻,那我就給你一個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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