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靳知道曲大志是在試探自己,笑了笑,“我后背上沒有胎記,我原本左腿上,倒是有一條長達六七公分的傷疤,那是小時候,有一次貪玩,不小心被玻璃割傷的。可惜,我的左腿已經沒了——”
他擼起自己的左腿褲管,“現在,我也無法向你們證明這一點。但是,這些年,關于十歲之前,和家人相處的點點滴滴,我都還記在心里沒有忘記,你們想要問的話,就盡管問吧。我肯定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曲今瑤和曲大志仍然有種陷在夢境中的不真實感。
父女倆對視一眼,曲大志又問,“你小時候,就讀的是哪家幼兒園?”
霍靳想也沒想的回道,“沒搬家之前,就讀的是南洋幼兒園,后來,我們搬到金色港灣,小區里面就有一所幼兒園。”
曲大志臉色微變,繼續問道,“你七歲那年,我買了一只寵物狗,那只狗叫什么名字,什么品種?后來,又是怎么死的?”
“是一只秋田犬,叫貝貝,誤食了涂有老鼠藥的火腿腸,被毒死的,當時,你和媽媽找到物業,通過監控找到了投毒的那戶人家,吵得不可開交。最后,那戶人家賠了我們五百塊錢,才算結束。”
聽完這個回答,曲大志已經認定霍靳就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兒子。
幼兒園信息,也許還能調查。
但是,關于家里面養的狗,這么瑣碎的信息,外人根本是查不到的。
當即,曲大志看向霍靳的神色已經有所改變,他想開口說幾句,但眼眶已經提前紅透,他聲音哽咽。
“兒子啊,這些年,你都去哪了!”
曲大志上前,抱住霍靳,右手重重拍著他的后背。
“你知不知道,你失蹤后,你奶奶一病不起,很快就走了,還有你媽,也瘋了。”還有他自己,也就是從那時候開始一蹶不振。
他年輕時,雖然和一幫狐朋狗友,每天抽煙喝酒,沒有什么上進心,但自從娶妻生子后,家里面的日子變得越來越好,他也越有奔頭。
就是因為兒子不見了。
他又開始聯系起以前那些狐朋狗友。
“我被人拐走,差點被賣掉器官,還好,我努力逃了出來,在逃跑的過程中,被槍打中左腿,才導致最后截肢。”霍靳用最簡短的語言概括了那最驚心動魄的一年。
曲大志哭嚎了一陣后,問道,“是誰干的?老子跟他拼命。”
霍靳沉默了一瞬,還是選擇說實話,“是墨時謙。”
聞言,曲大志和曲今瑤都愣住。
“什么?”曲今瑤不相信的搖頭,“這怎么可能?時謙他是堂堂墨家少爺,他為什么要做這種事?”
“要不然,你以為他為什么對你這么好?”霍靳嘲諷的揚起嘴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