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筆閣 > 方夢汐封諗 > 第1012章
當時他們倆的‘半年之約’還沒有到期呢,就突然出事了。離婚手續什么都沒有辦,哪來的離婚一說?
蓉城的婚姻法有明確的規定,只要男女雙方一天沒有正式的辦理離婚手續,那他們就還是夫妻。
即使夫妻之間分居再長的時間,那也依舊還是夫妻。完全不存在什么兩年未行夫妻之實,就能夠自動解除婚姻的規定。
“那可能是諗爺你太健忘了。”
方夢汐把身上的手機拿出來,將里面拍照的圖片交給他看。
那些圖片是她與封諗的離婚協議書,簽字的地方,還有封諗親手按的指印。
這份離婚協議書封諗確實不知道,但它卻是有法律效益的。
方夢汐當初把它存在了一個郵箱中,一直都沒有刪除。直到她恢復了記憶,她才想起還有這個東西。
為了不讓封諗再糾纏她,她只有把它拿出來,他們之間才能斷干凈。
“呵......”封諗冷笑道:“就憑一個手指印記嗎?上面連名字都沒有寫?
這算哪門子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上面的時間是四年前,他怎么也沒有想到,四年前的方夢汐那么單純,居然也能夠想到這一步。
“確實是光依靠一個手指印記,看起來太過草率。可不管你怎么否認,它都是有你們蓉城法律的效益的。”
“你是覺得我不懂蓉城的法律?還是認為我封諗真有那么愚蠢?”他很生氣,尤其是看到方夢汐,如此決絕非要跟他斷絕關系的強硬態度。“是民政局哪個工作人員給你辦理的?你告訴我,我親自去問他。”
他抓著方夢汐的手,憤怒的質問。
“......”方夢汐冷漠的盯著近在咫尺發怒的男人,時隔好幾年,他依舊與當初一樣,仿佛沒有任何的變化。
還是那么的強勢,霸道,不可一世。認為自己對的,堅持的,就不容許任何人反駁。
“你說話呀......”
方夢汐用力的推了他一把,淡漠的說:“就算你知道他是誰,你覺得以你的權勢,你就能夠改變嗎?
這份離婚協議書是四年前的,不是現在的。
四年前的你就是一個精神病人,在蓉城的法律上,是不需要親筆簽字的,指印就可以代替。”
封諗那垂在側身的手,緊緊的攥著拳頭。臉上泛著掩飾不住的憤怒。
“你要用離婚協議書來要挾我嗎?”
“這不是要挾,而是正規的文件。我只是想要告訴你,讓你認清一個事實,我們已經離婚了,再也沒有任何的關......”系。
不等方夢汐的話說完,封諗突然抓著她的雙臂,將她身體壓在墻壁上。
“什么叫做再也沒有任何關系了?
如果真像你所說的一樣,那天晚上你為什么要和我在一起?
我們不是夫妻了,你還跟我做著夫妻一樣的?”
方夢汐推了推他的身體,無法撼動他的力量。
“逢場作戲罷了,你我都是成、年人,男歡女愛之事,何必太過當真呢?”她用輕描淡寫的口吻回答。
“作戲?不需要當真?你就那么的隨便?”他那握著她手臂的手,加重了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