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筆閣 > 楚云苓蕭壁城 > 第2445章
聽到這話,蕭壁城頗有些驚訝,他實在沒想到朱嘉陽會對李夢娥上心。
但感情這種事情本來就是不講道理的,他對此沒有過多想法,很快又正色起來。
“先不談別的,你和張夫人在大理寺門口一鬧,這事肯定很快就會傳開,我剛才已經先派人通知顧院長親自到朱家走一趟,安撫老村長的情緒,免得他們擔驚受怕。”
“至于張玉書之死,我相信你的確是誤殺,有關過失殺人的案子,大周各地官衙都處理過類似的事情,審判結果根據案情的不同也有很大出入。”
過失殺人分很多種,比如有獵戶打獵誤傷路人致其死亡,這種肯定是要罰錢判刑的,沒得說。
其次是當事人受到迫害,在性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被迫反抗時不慎致其死亡,類似情況衙門會判為正當防衛,不會給當事人定罪。
但第二種情況的前提是,必須確保當事人在案子發生的時候,的確屬于弱勢的一方。
倘若人真是李夢娥殺的,她不會被判太過嚴重的刑罰,只會因為目前的平民身犯了權貴性命,被判個一兩年意思意思,還可能因為兒子年紀尚幼被不斷減刑。
她顯然很清楚這一點,所以執意要頂罪。
但朱嘉陽就不一樣了,首先沒有證據能證明,他當時處于弱勢反抗的一方,其次他是個平民,按照法律得罪加二等。
雖然這個“以下犯上,罪加二等”的規定很操蛋,但在古代這種階級明顯的封建社會背景下,卻是很常見的。
當初封侍郎的填房小楊氏在設計封陽時,只是略略影響了云苓的名聲,就被判了三年刑。
而她買兇殺人未遂這么嚴重的事情,也依舊只判了三年刑,因為線人的出身比她卑賤太多。
污蔑誹謗和買兇殺人未遂,兩者的嚴重程度顯然不是一個等級的,最后卻因為涉案對象的身份尊卑而導致了同樣的量刑結果,云苓早就覺得不合理了。
她和蕭壁城一直想要把“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句話落實下去。
只是以前貴族階層在法律中有許多優待和特權,牽扯的條律太多,刑部那邊一直還沒重新編寫好法典,這才沒來得及改革。
倘若能早些改革,朱嘉陽這件事會好處理很多,但誰也算不到會發生這種事,只能算這小子倒霉。
云苓沒參與過大理寺的日常工作,對這些細枝末節的東西了解有限,不由得問道:“朱嘉陽此舉也算是見義勇為了吧?類似他這樣的情況,有沒有最終判定無罪的?”
蕭壁城點頭道:“有倒是有,不過這類案件很少,一般只有兩種情況,要么殺人者曾是遠近聞名的賢者,做過許多拿得出手的善事或對當地有大貢獻,被官府格外開恩赦免罪名。”
“要么就是被殺者乃罪惡滔天之人,所做之事足以激起民憤,最后官府反而判殺人者是為民除害的義士,不僅不會被定罪,還會被嘉獎。”
他最早想的就是從這方面入手,先保護好朱嘉陽的名聲再說,因為這兩種判決結果都立足于當事者的聲譽和民間輿情。
就算這個青年人現在沒有拿得出手的功績,不代表他以后沒有。
蕭壁城相信自己的眼光不會出錯,哪怕暫時不入仕,朱嘉陽去做別的事也能干出一番實績,到時候依舊能折罪。
雖犯了命案,在百姓看來也是見義勇為,能夠諒解。
只是沒想到他跟李夢娥的關系有些曖昧不清,還被張夫人給宣揚了出去,這便在輿論上先矮了一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