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筆閣 > 備前宰相 > 第五十三章 田畝改革之《四田法》
  ·每一次大轉封,都是摸清楚領地情況的好時機,因為每次轉封領主的賞賜是以石高為單位的,但是在沒有收成前,并不能精確的知道每反田的收成情況。

  因此奉行眾是根據田畝往年產量分為上中下三類,在乘以相應的田畝數得出這位家臣相應的面積。

  而如果這塊領地的往年收成記錄缺失,奉行眾會召集當地的領民,根據領民人數進行反推田畝數,畢竟石高會作假,糧食不會作假,有多少糧食才能養活多少人。

  秀家在年初的美作大轉封時,就派遣奉行眾跟著豪族前往新領,劃分新領,設置堺碑,美其名曰“防止發生邊界糾紛”

  而隨著轉封結束,領主獲得一張畫有領地邊界示意圖的地圖,上面對山川河流都有進行標注,上面會蓋上秀家的押花與領主的押花以表示主家和家臣對封地邊界的認可。

  秀家為什么要在轉封時候做這種事情?因為此地獲得轉封的新領主也希望了解自己新領的真實情況,在這一點上秀家與新領主是站在同一陣線的。

  在以往,秀家要進行檢地,或者新領主要進行檢地,往往會面臨更低級的武士或者地頭的抵抗,但是當領主和大領主站在同一陣線,手中有雄厚的實力作為底牌,你如果抗拒檢地,那就全部抓走送到岡山建城去。

  美作國在被勘驗前,賬面全領表高14.5萬石,分封給豪族領地為萬石,直轄3.2萬余石,是不是又差異?因為還有1.1萬石是屬于寺院的田產。

  在經歷了半年的勘驗之后,秀家得到了美作的真實情況:全領17.6萬石石高,分封給豪族萬石,直領萬石,比原本是表高數據高了萬石。

  這不奇怪,因為直領津山附近都是開墾百年的田畝,想要開荒增產幾乎不可能。最讓秀家驚訝的是,在美其名曰幫寺廟和武士領劃界時候,居然清查出美作寺廟田產高達3萬石!

  其中。津山周圍直領有2.8萬石左右,剩下萬石都在各個豪族交界處的零零角角,秀家準備拿這部分零角作為安置旗本備武士知行使用,未滿500石知行的武士不授予實地,而是折算城俸祿,秋收后統一發放。

  根據美作轉封時候進行檢地的經驗,秀家準備趁著此次轉封備前和備中,對兩國的石高進行一次系統性的勘驗,盡管數據不可避免的還會存在誤差,但是依然能讓秀家發現許多未登記的新田。

  只是這種檢地的方向并不能系統性的流傳下來,特別是天下承平之后,更是沒有檢地的借口,如果你強行檢地,又可能會引來家臣和地頭的不滿。

  但是如果你通過檢地,拿走領民開荒的田畝,那么又會打擊領民開荒的積極性,這對于本家實力的增加是很不利的。

  趁著這次機會,秀家在直領實驗田畝改革,并決定之后推行全領。

  改革中嚴格禁止私人土地專賣,同時將田產分為授田、占田、露田、倍田四類,這條法令名為《四田法》。

  授田,你可以理解為給與農民的“知行”,這是宇喜多家授予你農民的,土地的主權是宇喜多家,所有權是農民你自己。

  你只要還是本家的領民,按時交稅,你就可以世世代代流傳下去。當然這里的交稅對象為你這塊土地在宇喜多家登記的領主或宇喜多家本家。

  這部分土地是被嚴格限制買賣與剝奪的,即便是豪族也沒有權利進行剝奪分配,大小事務都需要上報宇喜多家田畝奉行處置。

  對于授田的獲取,秀家則以參考《宇喜多軍法》中軍功的獎勵來獲取。即每個頭顱記1分,每滿10石可以換10石的田地。只是農民比武士倍之,即10顆人頭可以換5石產糧的田畝。

  這就是變現的軍攻授田!進一步刺激了領內農民對于軍功的積極性,使得他們更加奮戰在前,有的時候打起來比武士還要拼命。

  露田,即主家暫時賜予給無地農民耕種的土地,這些土地的主權乃是宇喜多家,所有權是這塊領地的豪族,宇喜多家和豪族都有權利對這塊領地進行處置。

  但是為了保證穩定,在法目上野明確標注了,一般只會在耕種者去世后才會進行收回再分配。

  占田意思是民眾自己占有的土地。即用過開荒海田、灘涂地、平山梯田等方式新開墾的此前未在目錄中的土地,這部分土地參照后文要求進行申報,可以享受減免優惠,到期后根據2/8比例轉變為授田與露田。

  即在到期其中的20%可以變為時代流傳的土地,你可以獲得這塊土地的所有權,另外的80%變為所有權為交宇喜多家或這塊領地的豪族的土地,在開荒者死后進行再分配。

  說道這里,不得不再說一下,宇喜多秀家對于田畝的限制政策。名為限田,即每家每戶根據家庭勞動力情況會被授予不同的授田和露田,授田在即便勞動力出現缺失情況后都不會收回,你自己想辦法耕種,按時交稅就可以。

  但是露田如果因為勞動力減少,肯定不能按時按量完成耕種,上交稅收。那么你的露田就會被削去相應的數目,這部分田產被嚴格且靈活的限制,不會出現有田無人耕作的情況。

  而倍田就是基于露田與限田之外存在的一種獎勵。

  對于有一定耕種實力,比如家中有如馱馬、牛等農畜,可以擴大耕種范圍的富農和地頭,秀家會對他們暫時授予超過限田數量的露田,這些田畝稱為倍田,同樣會根據耕種情況進行變動。

  為了防止出現墾荒的新田在經過2/8分之后出現授田零散的情況,秀家并沒有禁止田畝買賣,但是所有的田畝買賣都必須嚴格遵守《四田法》,不能多通過買賣獲得超過限田的土地,或者通過買賣獲得超過官方登記授田的情況。

  所有的買賣都必須在宇喜多家田畝奉行處登記、核查,未經登記的買賣一律不作數,宇喜多家不予承認。

  對于每一筆超額賜予的倍田,都必須嚴格說明情況,不能在領內存在流民無地耕種的情況下,賜予他人超額的倍田,優先保障每家每戶都有田種。

  同時秀家還在法令中明確了不同程度的受災減免糧稅的比例,對于受災的民眾,秀家會暫時給與以工代賑的政策養活他們,并保證來年與新授予田地的百姓一起,優先提供給他們種子和農具供應。

  秀家為了避免張居正改革時候青田法,強行分派借種利息的情況,秀家嚴格規定借多少種子上交多少,不收取額外的利息。

  秀家在《四田法》上又加上了鼓勵開荒法案。鼓勵領民利用灘頭泄洪區種植藺草等經濟作物,這部分產生的收益都不會被收取田稅,而是被宇喜多家統一購買后制作成物品進行售賣。

  鼓勵領民開荒墾田,不論是直領還是豪族領,凡事開荒的而成的田地,平田免稅2年,半稅2年;山田、海田免稅3年,半稅3年。

  以上田畝需要申報才能享受優惠,如果被查出瞞報則田畝沒收,對于豪族開墾的農田,依然享受這種政策,在稅收優惠到期后,直接劃給豪族作為知行田。

  當然作為變現向主家購買這部分田畝的花費,這些田畝的前5年上貢需要和宇喜多家對半分配。

  但是如果豪族被發現瞞報,不僅收回瞞報田,還會被削減去十倍的罰田。

  同時秀家還鼓勵鄰里之間舉報,舉報者可以獲得瞞報者一半的田畝作為獎勵,讓底層相互監督。

  同時秀家還設立了開墾獎勵,對于每年上報開荒最多的前三農民,獎勵其開荒田畝對應石高的賞錢。

  秀家為了此事,將檢地奉行從臨時設置變更為常設,專門負責每年抽查各領的石高情況,年俸200石。

  增設了田畝奉行,用來處理、監管領內田畝處置買賣情況,年俸200石,并在個國分設協從奉行,年俸100石。

  秀家明確規定所有的豪族、家臣、直領代官,在法令下達之日且田畝協從奉行到達領國之后,都必須嚴格遵守《四田法》,如有違抗視作藐視宇喜多家的權威。

  秀家相信,隨著這些獎勵政策和監督政策的落實,秀家相信,會有源源不斷的新田備開墾出來,增強本家的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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